中國擬修改反洗錢法 調整反洗錢監測分析機構

反洗錢法修訂草案23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修訂草案共7章62條,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機關設立反洗錢監測分析機構,進行反洗錢資金監測,負責接受、分析大額交易及可疑交易報告等。

反洗錢法修稿草案此次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

修訂草案共7章62條,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機關設立反洗錢監測分析機構,進行反洗錢資金監測,負責接受、分析大額交易及可疑交易報告等。

反洗錢法修訂草案主要包括明確適用範圍、加強反洗錢監督管理、完善反洗錢義務規定等內容。

在適用範圍方面,修訂草案明確,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和遏制透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以及相關犯罪活動,依照本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的行為預防和遏止恐怖主義融資活動適用本法。

修訂草案明確職責分工,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全國的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與國務院相關部門、國家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相互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加強反洗錢監督管理,一是明確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二是完善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管;三是明確特定非金融機構的範圍及反洗錢監管;四是加強風險防控與監督管理;五是完善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與國家有關機關的反洗錢資訊共享機制,建立受益所有人資訊管理、使用制度。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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