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會同相關部門發布了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當天對此回應稱,此次調整體現了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於更好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有利於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於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根據公告,此優化調整包括,調整紅外線成像設備、用於目標指示的雷射等部分無人機重要零件的管制標準,將高精度慣性測量設備增列入管制範圍,取消對特定消費級無人飛機的臨時管制,禁止所有未納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軍事目的。上述政策將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這位發言人說,2023年7月31日,中國政府推出了無人機出口管制相關政策。實施一年來,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廣泛聽取各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規定進行認真評估,並結合形勢發展需要,作出優化調整的決定。
中方始終認為,科技進步應造福各國人民。中國政府堅定支持中國企業在民用領域進行無人機國際貿易與合作,反對民用無人機被違規用於非和平目的,反對個別國家動輒以無人機為由對中國企業和個人實施非法制裁。中方將持續追蹤評估無人機出口情況,及時調整並完善相關政策。
來源:新華社
編輯:黃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