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網路快速發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路平台製造、傳播涉企謠言,以網暴企業牟取非法利益,嚴重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部門表示,目前此類犯罪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以「輿論監督」為名威脅企業、敲詐財。不法分子利用企業對輿情傳播、聲譽受損的畏懼心態,編造散播虛假的企業負面訊息,謳取相關企業「封口費」。
二是以「維權」之名、行「索財」之實。部分不法分子透過「造假式」維權、「碰瓷式」維權等手段,對企業實施敲詐勒索或詐騙。
三是團夥化、產業化犯案趨勢明顯。不法份子成立專門公司,在多平台經營大量網站、自媒體等帳號,媒體運作、資訊發布、對接刪帖「一條龍」作業。
四是「網路水軍」成為重要推手。借助輿情推手、「網路水軍」推波助瀾,涉企網路謠言負面影響呈現幾何倍增。
為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今年初,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檢察護企」專項行動,其中,對維護網絡營商環境,依法打擊利用網絡謠言、網絡輿論非法斂財、損害企業商譽相關犯罪提出明確要求。各地檢察機關依法辦理了一批利用網路傳播涉企虛假資訊、蓄意造謠抹黑企業、以「輿論監督」名義損害企業商譽,實施敲詐勒索等犯罪案件,對企圖透過網暴企業非法獲利的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懾。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聚焦懲治透過網路製造、傳播、利用虛假涉企資訊對企業實施的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以及為網暴企業等不法行為推波助瀾的「網路水軍」所涉犯罪。加速研究制定辦案指導意見,統一執法司法標準尺度,規範引導網路行為,為社會大眾依法用網劃清底線、紅線。
當企業遭遇網路暴力時,要冷靜處理,依法維權。企業可以根據網路謠言的影響範圍、證據收集難易等,將內容虛假程度高、性質情節相對惡劣、與維權關聯度高的證據及時保存固定。及時向網路平台投訴舉報,通知其對相關虛假、侵權資訊採取刪除、屏蔽等必要措施,防止不實言論持續擴散發酵,同時,也可以透過法律手段維權。(記者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