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8日公佈,舉報濫用公屋獎將於15日實施。憑藉舉報人提供的資料,成功向濫用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委會會向參與計劃人士提供感謝狀及最高3000港元現金獎勵。
由於涉及現金奬勵,舉報人必須以實名舉報,並提出參與善用公屋資源獎勵計劃。參加人士須由專責人員進行初步評審及面見,以確保資料真確;可透過舉報郵柬、房委會或房屋署網上表格、舉報熱線、電郵及通知屋邨辦事處等方式舉報。舉報人士的身份會絕對保密;房委會或房屋署也不會向舉報人士透露調查的詳情及結果。
為免有關計劃被濫用,每宗可獲奬勵的舉報會由評審委員會審核,並審理性質複雜或有爭辯的個案,評審委員會會由首長級人員擔任主席並作出最終決定。
香港正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委會上兩個年度共收回5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的公屋單位。
來源:香港中通社
編輯:黃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