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門:8類符合條件的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可享貼息

記者12日從財政部瞭解到,財政部、民政部等九部門印發《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明確對符合條件的8類消費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給予財政貼息。

根據實施方案,同時符合相關條件的貸款可享受貼息政策。 相關條件包括,由經辦銀行向餐飲住宿、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文化娛樂、旅遊、體育8類消費領域服務業經營主體發放; 在《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公開發佈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簽訂貸款合同且相關貸款資金發放至經營主體; 貸款資金合規用於改善消費基礎設施和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等。

貼息標準方面,實施方案明確,對於經辦銀行向服務業經營主體發放的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貸款本金對經營主體進行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年貼息比例為1個百分點,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分別承擔貼息資金的90%、10%。 單戶享受貼息的貸款規模最高可達100萬元。 相關貸款包括用於改善消費基礎設施的固定資產貸款以及用於提升服務供給能力的流動資金貸款。

根據實施方案,中央財政給予貼息的服務業經營主體貸款經辦銀行為21家全國性銀行。 符合條件的服務業經營主體可向所在地相關經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並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經辦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審批貸款申請,自主決策貸款發放條件並及時放款。 經辦銀行應與符合貼息條件的經營主體簽訂貸款合同,明確貼息享受條件、貸款資金用途、貸后管理要求等內容。


來源:新華網      編輯:白恪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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