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從財政部瞭解到,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專案建設和運營的指導意見》。 這份指導意見提出,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施策、降本增效,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存量專案建設和運營,支援提升公共服務和民生保障水準。
在保障在建專案順利建設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分類分級推進實施,保障合理融資需求。 地方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專案性質和財力狀況,按照輕重緩急合理排序,優先實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項目,持續保障專案建成完工。 對接近完工的專案,要抓緊推進建設、及時驗收決算、及早投入運營。 對推進緩慢的專案,要進一步論證建設內容,研究壓縮實施規模、優化建設標準、調整配套建設內容等,減少不必要建設成本。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客觀評估,依法合規積極支援在建項目融資。
在推動已運營專案平穩運行方面,指導意見強調,依法履約按效付費,加強專案運營監管,推動實現降本增效,規範做好專案移交。 地方政府對已運營專案要按合同依法履約,將政府支出責任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 鼓勵支持社會資本方、金融機構、政府方平等溝通、互惠讓利,科學優化PPP存量專案實施內容、合作期限、融資利率、收益指標等要素,共同降低項目運營成本,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實現持續穩健運營。
指導意見提出,強化政策支援。 對符合條件的在建專案,地方政府可統籌運用一般債券、專項債券等資金,用於PPP存量項目建設成本中的政府支出。 地方政府要統籌用好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地方自有資金,合理用於PPP存量項目建設成本和運營補貼。
來源:新華網
編輯:白恪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