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織密風險防範“安全網”

“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構建風險防範化解體系,保障金融穩健運行”“加強金融監管協同,防範打擊非法金融活動”...... 翻開“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和政府工作報告,構建強大的金融監管、築牢金融安全防線的部署清晰明確。

受訪的代表委員和專家學者認為,當前,從機構到功能,從分業到穿透,從“事後滅火”到“事前預警”,一個兼具穩定性與適應性、安全性與開放性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正在加速構建。

  動真碰硬 監管理念全面升級

“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加強交易監管和投資者保護。

“監管執法和投資者保護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這是我們的核心職能,不能削弱,只能加強。 “3月6日,中國證監會主席吳清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經濟主題記者會上表示,將堅持依法治市,推動健全資本市場法律制度體系,始終在法治化軌道上推進市場改革發展。

1月23日,中國證監會發佈2026年1號罰單,指向了一起操縱市場案。 通報顯示,余韓通過“陳某某”等67個帳戶連續買賣、對倒交易A股“博士眼鏡”。 在其推波助瀾下,「博士眼鏡」的股價走勢出現了極度異常情況。 5年裡,余韓從市場攫取了高達5.11億元的違法所得。

操縱市場的餘韓,被罰沒10.22億元,同時面臨3年市場禁入和3年禁止交易的嚴懲。 “罰到痛處、禁到根上”的力度,彰顯了監管部門嚴打違法違規的堅定決心。

“金融是最需要監管的領域,必須堅持底線思維。 如果金融監管不到位,金融風險量級就會顯著上升。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朱寧說。 過去幾年,我們牢牢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離不開金融的強監管。

嚴監管、強監管,已成為金融市場的常態。 數據顯示:2025年,金融監管部門對銀行機構及從業人員開出罰單6546張,罰沒金額26.39億元,同比大增46.53%; 452張百萬元以上大額罰單落地,「雙罰制」硬氣執行,既罰機構也追個人,個人罰款同比漲幅超43%。

司法協同發力讓監管「長牙帶刺」更有底氣。 最高檢工作報告顯示,2025年檢察機關加大懲治經濟犯罪力度,起訴13.7萬人,促進建設法治經濟、信用經濟。 最高法工作報告披露,2025年審結涉證券、期貨、基金等案件2.5萬件,同比增長53.6%。

“四梁八柱”愈發堅實,讓監管“全覆蓋”變成現實。 2023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揭牌,“一行一局一會”監管框架正式落地。 “同類業務監管規則逐步趨同,銀行理財、保險資管、券商資管等產品的監管標準統一,大幅壓縮了監管套利空間。” 全國人大代表、立信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朱建弟說。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資本市場研究院聯席院長趙錫軍說,當前,央地監管協同更明確,形成了“定位更明確、權責更清晰、分工更精準”的體制架構,有力保障了監管“落地”。

  守正創新 應對新型風險挑戰

“十五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強化開放條件下金融安全保障,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響應機制。

對外開放的深入推進,已讓跨境風險防控成為重要課題。 朱寧說,包括虛擬資產等跨境金融產品的監管差異,可能導致監管套利和風險跨境溢出,考驗著我國的跨境風險防控能力。

我國金融監管體系始終保持審慎靈活。 近期,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等八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明確境內相關業務為非法金融活動,禁止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大學博雅特聘教授田軒說,打造與高水平對外開放、高品質經濟發展相適配的監管體系,需完善跨境金融監管合作機制,加強與國際組織、境外監管機構的信息共用與執法協作。

數字經濟浪潮下,金融創新跑出“加速度”,但也帶來了全新的考驗。 2025年12月初至2026年1月末期間,至少20家銀行收到涉及網路安全、數據安全方面的監管罰單。

“金融行業是整個社會的'錢袋子''理財池',數據價值高、規模大、節點多,並且涉及跨境流動,一直是黑灰產眼中的香餑餑。” 全國政協委員、奇安信董事長齊向東說。

監管沙箱正在成為金融監管平衡創新與安全的核心範式。 2019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啟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工作,這被視為我國監管沙盒正式啟動。 截至2025年11月,已實施36項主題工具,累計推出創新應用專案450餘個。 2021年3月中國證監會啟動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試點工作。 此後,該試點進一步拓展到上海、南京、深圳、廣州等城市。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楊濤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監管沙盒的核心價值,在於以“安全空間”為制度載體,通過構建動態容錯與風險緩釋機制,在激發創新動能與築牢風險底線之間實現平衡。

田軒代表說,在監管體系改革方面,應重視監管能力的科技化、智慧化躍升,加快監管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人工智慧、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在風險識別、穿透式監測與壓力測試中的深度應用。

  良法善治 共築金融監管新格局

圍繞如何以良法促進善治、構築現代金融監管的制度基石,受訪代表委員積極建言獻策。

——完善金融法律體系,填補立法空白。 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顯示,2026年要圍繞加快建設金融強國,制定金融法、金融穩定法,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全國政協委員、中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席袁小彬說,金融市場正加速轉型,急需加快構建金融立法體系。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副省長王俊壽說,希望國家層面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能夠儘快出臺,在確定監管職責、劃分監管邊界、實現信息共用、加大監管處罰、提升一體化監督監管方面能夠有更好的制度設計。

——深化跨境監管合作,參與規則塑造。 全國政協委員、申萬巨集源研究首席經濟學家楊成長說,要深化跨境監管協作與制度對接,優化境外上市備案與監管互認機制,為企業國際化經營營造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

朱建弟代表建議,推動與主要經濟體簽署或更新雙邊監管備忘錄,明確跨境機構監管責任劃分、資訊共用義務和危機協同處置流程; 建立常態化跨境監管對話機制。

——強化司法協同保障,形成監管合力。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強金融監管協同,防範打擊非法金融活動。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證監局原局長牛雪峰表示,構建民事、行政、刑事立體追責體系,嚴厲打擊虛假誤導、曲解政策行為。

全國政協委員、南方科技大學副校長金李說,要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惡性犯罪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形成足夠的法律威懾力。


來源:上海證券報      編輯:白恪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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