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滬深北交易所宣布優化再融資一攬子措施,主要圍繞進一步支持優質上市公司創新發展、更好適應科創企業再融資需求、提升再融資靈活性和便利度、加強再融資全過程監管等四個方面。
在進一步支持優質上市公司創新發展方面,滬深北交易所明確,對經營治理與資訊披露規範,具有代表性與市場認可度的優質上市公司,優化再融資審核,進一步提高再融資效率。
圍繞更好適應科創企業再融資需求,滬深交易所同步就主機板上市公司「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公開徵求意見,擬允許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補流超過30%的部分,用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研發投入。
同時,滬深北交易所優化再融資間隔期要求,按照未盈利標準上市且尚未盈利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再融資,前次募集資金基本使用完畢或未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融資間隔期調整為不少於6個月。 存在破發情形的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定增、發行可轉債等方式合理融資,募集資金需投向主營業務。
本輪優化圍繞提升再融資靈活性、便利度,明確上市公司披露再融資預案時,應當同時簡要披露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方式以及下一步使用進度考慮,申報時前次募集資金使用進度原則上應當達到基本使用完畢的標準。 合理簡化再融資申報材料,對於已在定期報告等信披檔中披露且事實未發生變化的內容,可以直接引用。
此外,圍繞加強再融資全過程監管,本輪優化壓嚴壓實上市公司信披第一責任人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建立交易所再融資預案披露工作機制,嚴防上市公司“帶病”申報再融資。
來源:新華網
編輯:白恪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