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國法院受理證券糾紛2.7萬件,同比增長63.6%,推進特別代表人訴訟、依法支援普通代表人訴訟、全面推廣示範判決機制等,嚴厲打擊財務造假等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王闖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情況”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去年,全國法院加強資本市場投資者司法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王朝輝介紹了人民法院去年加強資本市場法治化建設工作,2025年,全國法院審結涉證券、期貨、基金等資本市場案件2.5萬件,同比增長53.6%。 案件多以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等仲介服務機構為被告。 對此,人民法院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積極推進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 南京中院審理的全國第三起證券虛假陳述特別代表人訴訟,先行判決金通靈公司賠償4.3萬名投資者7.7億余元投資損失。 另有,深圳中院受理的ST美尚、瀋陽中院受理的錦州港特別代表人訴訟案件的審理正在穩步推進。
二是支持開展普通代表人訴訟。 人民法院支持投資者保護機構對ST旭電、*ST華鐵、退市龍宇、易事特、宜通世紀等案件提起普通代表人訴訟,為投資者維權提供更加便捷低成本的救濟。
三是創新“示範判決+類案調解”機制。 廣西高院運用示範判決引導平行案件調解,成功化解403件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真正實現了“辦理一案、化解一片”效果。
四是落實「追首惡」與「打幫兇」並重原則。 2025年,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在證券糾紛中佔比高達96.3%,表明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等虛假陳述行為仍然是資本市場的頑瘴痼疾,必須依法嚴厲打擊。
王朝輝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落實2025年5月份會同中國證監會共同發佈《關於嚴格公正執法司法 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的23條工作舉措,加強對證券類新型疑難案件研究應對,更好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對於2026年,王闖表示,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條線將重點推進四項工作:加快出臺新公司法配套司法解釋,推動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 制定證券市場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民事賠償司法解釋,深入研究私募基金、虛擬貨幣等新型金融案件司法應對舉措,完善金融司法保障體系; 繼續推進破產法庭設立工作,完善破產審判工作機制,做好破產法修訂配套司法準備; 強化司法協同治理,做實多元實質解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