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發佈《關於深化創業板改革 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創業板意見》)。 同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就同步制定修訂的4項配套業務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圍繞更好服務新質生產力的改革目標,《創業板意見》在發行上市端作出重要創新,增設第四套上市標準,通過引入收入復合增長率、研發投入等成長性、創新性指標,與市值、收入指標進行組合,以更好地支援具備高成長潛力與突出創新能力的優質企業,支援不同類型的新興產業、未來產業領域優質創新創業企業上市。
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此次政策將收入增速和研發投入強度納入創業板上市標準核心指標,使那些處於技術突破前夜的成長性、創新性企業,獲得了與自身發展階段精準契合、與創新規律深度適配的上市通道。 對於優質創新企業而言,這不僅是「鞋子更合腳」的便利,更是創新價值被市場發現、成長潛力被資本賦能的制度性突破,有力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加速融合。
靶向破局
適配創新發展趨勢
當前,全球創新生態日趨活躍,前沿技術反覆運算加速,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新興產業與未來產業蓬勃發展、加速演進。 立足這一時代要求,資本市場亟須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功能,提供更加精準高效、適配創新規律的金融服務,更好適配創新發展趨勢。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第四套上市標準服務的企業群體與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目標高度吻合,指標設計上突出“成長性”和“創新性”,更好地順應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的成長規律。
具體來看,為適配這類企業的發展規律,第四套上市標準科學設計了兩項核心指標:一項指標聚焦成長性,要求「預計市值不低於3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2億元,最近三年營收復合增長率不低於30%」; 另一項指標突出創新性,明確“預計市值不低於4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2億元,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於1億元且佔最近三年累計營收比例不低於15%”。
在中信證券經營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全球投資銀行管理委員會主任孫毅看來,當前,不少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的優質創新創業企業,尤其是生物醫藥、新一代資訊技術等行業企業,具有「高研發投入、高成長潛力、暫未盈利」的特點,此前的上市標準難以充分適配其發展階段,第四套上市標準的推出, 讓這類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的優質創新創業企業能夠更早藉助資本市場實現規範化發展、獲得資金支援,助力上述兩類產業加速集聚、發展壯大。
啟明創投創始主管合夥人鄺子平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創業板增設第四套上市標準將讓有實力、有遠大目標的創新創業企業能夠更好地平衡短期收益和長期發展的關係,更有底氣投入企業的長期發展,對創投基金投資這類企業是一個重大的利好。 尤其是人工智慧的技術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已經越來越好用,期待在不久的將來一大批利用人工智慧形成的新消費、新業態將會逐步產生,這些應用場景的落地又將進一步推動人工智慧關鍵技術的反覆運算、發展,新的第四套上市標準對於創投行業踴躍投資這類應用企業有很好的促進作用。
多措並舉
築牢市場健康發展底線
在提升制度包容性的同時,監管部門始終將風險防控和投資者保護放在重要位置,多措並舉築牢市場健康發展底線。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證監會將堅持循序漸進、品質優先的原則,組織深交所、行業機構進一步加強審核把關、風險揭示和投資者教育。 包括: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突出成長性、創新性要求,嚴守財務真實性底線,嚴防「帶病申報」「一哄而上」,從源頭提高上市公司品質; 對於首發上市時尚未盈利的企業,在實現盈利前,股票簡稱之後添加特別標識「U」,持續提示相關風險,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自上市之日起三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 等等。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院長田軒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創業板增設第四套上市標準,是制度包容性與適配性躍升的重要體現,通過兩項指標體系,不僅拓展了創業板上市標準覆蓋範圍,還進一步提升了制度包容性與適配性,擴大了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覆蓋面,同時明確了風險防控安排,從源頭上保障上市公司品質。
多方協同
加速政策落地見效
創業板第四套上市標準的落地生根,需要作為資本市場核心中介機構的券商主動擔當、積極作為。 證監會已明確要求壓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嚴防「帶病申報」」一哄而上」。
開源證券副總裁、研究所所長孫金钜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中介機構的角度出發,用好新標準服務擬上市企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發揮好“看門人”作用,嚴守財務真實性底線,避免“帶病申報”“一哄而上”。 第二,做實估值支撐,確保企業股權融資定價與可比公司、業務發展空間等相互匹配。 第三,做好經營品質論證,解釋高增長是否可持續、是否依賴單一管道或短期投放。 第四,做細創新披露,把技術、產品、場景落地和收入轉化之間的鏈條講清楚,精準識別出真正具備持續成長潛力的優質創新創業企業。
孫毅表示,結合中信證券投行實踐,將從三方面用好這一標準:一是精準挖掘適配企業,聚焦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核心賽道,重點覆蓋生物醫藥、高端製造、新一代資訊技術等領域,嚴格對照第四套上市標準的兩項具體指標,篩選研發投入高、核心技術突出、市場前景廣闊的優質創新創業企業,建立專項儲備庫; 二是提供全流程專業輔導,組建由投行、投研、合規等領域專家組成的專項服務團隊,針對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企業的發展特點,協助其梳理業務模式、完善核心技術與研發投入披露、規範公司治理,確保企業符合第四套上市標準的核心要求; 三是聯動“投資+投行+投研”一體化服務體系,在企業申報上市前提供融資支持、技術研判,上市后提供再融資、併購重組等全生命週期服務,陪伴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的擬上市企業逐步實現盈利、發展壯大。
中金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王曙光表示,作為保薦機構,將切實履行好「篩選者」與「賦能者」的雙重職責:一方面,精準把握政策導向,強化引導,對於收入規模不大但成長性突出、創新屬性鮮明的企業,主動做好政策解讀與引導工作,説明其吃透、用足新的上市標準; 另一方面,從嚴落實輔導核查與規範要求,在板塊定位、財務真實性、未來發展前景等方面做好核查把關,加快推動符合第四套上市標準的優質企業啟動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