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業將迎重要監理細則「金融消保」正刻入機構基因

4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就《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回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22日。

《實施細則》細化了去年12月發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規定,推動支付機構行政許可工作公開透明、流程規範,確保新舊支付業務分類方式平穩過渡,細化用戶權益保障機制,對用戶資料及交易記錄保管時限、收費調整等提出明確要求。

細化註冊資本要求

加強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監管是支付監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去年末,全國支付機構年交易量超1兆筆、金額近400兆元,分別佔全國電子支付業務總量的約八成和一成,服務超10億個人和數千萬商戶。

在註冊資本方面,根據先前《條例》規定,設立非銀行支付機構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且應為實收貨幣資本。目前,184家持牌支付機構中,約有超30家支付機構未符合實繳資本1億元的監管要求,包括北京和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江蘇愛心消費支付服務有限公司等。

這次《實施細則》對「註冊資本要求」做出了詳細解釋,並依相關規則註冊資本需要附加提高。例如,僅在住所所在地從事本實施細則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支付交易處理Ⅰ類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無需附加。經營地域範圍在其住所所在地以外每增加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附加價值增加人民幣500萬元。經營地域範圍超過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附加價值為人民幣1億元。

「《實施細則》對支付機構註冊資本並沒有'一刀切',而是根據業務範圍、牌照類型和地域範圍做出細化,機構針對自己實際情況以及各業務類型風險對應調整,這符合行業發展規律及機構訴求。

今年3月份,央行官網更新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變更許可資訊顯示,央行同意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付通」)增加註冊資本至153億元。財付通為微信支付、QQ錢包的營運主體。微信支付、QQ錢包所需的支付牌照和銀行通道的技術支援均由財付通提供。

「對照《實施細則》相關規定來看,不難理解先前財付通的增資動作。總體來看,支付機構違規成本和安全性都大幅度提升。」王蓬博說。

冰鑑科技研究員王詩強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實施細則》提高了支付機構的申請門檻,並進一步明確了控股股東定義,壓實了控股股東的責任。這有利於淨化支付行業,防患於未然,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設定充足過渡期

《實施細則》強調,《條例》施行前已依相關規定設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應在過渡期結束前達到《條例》及《實施細則》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設立條件以及淨資產與備付金日均餘額比例的規定,過渡期結束達不到規定的,應終止支付業務。而過渡期為《實施細則》施行日至其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截止日,過渡期不滿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

以支付業務許可證換證為例,今年7月份,將有部分支付機構面臨支付業務許可證換證。例如,山東運達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等機構的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4年7月9日,

「《實施細則》設定了充足過渡期,並考慮了相應的平滑過渡方案,不會對支付機構業務連續性和用戶體驗產生影響,確保支付行業健康發展。」中國(上海)自貿區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劉斌對《證券日報》記者稱。

此外,《實施細則》細化了用戶權益保障機制、收費調整應提前30日公示等要求,並明確用戶資料及交易記錄保管時限。

劉斌認為,《實施細則》貫徹了「平穩過渡」原則,並向機構提出了適度的要求,未來支付產業將邁向高品質發展階段。

「《實施細則》對支付機構相關規定細化調整的同時,金融消保正刻入機構基因。」在王蓬博看來,《實施細則》細化機構對用戶權益保障機制,例如收費調整公示要求等。建議支付機構從內部多方面完善相關制度。

來源:證券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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