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也稱為「以購代建」。今年5月,全國切實做好保交房工作視訊會議提出,商品房庫存較多的城市,政府可按需定購,酌情以合理價格收購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隨後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表態支持國營企業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宅。截至8月,已有30多個城市發布徵集房源的公告。
根據市場機構不完全統計,截至8月,全國已有超過30多個城市發布了徵集房源的公告,超過60個城市表態支持國有企業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什麼樣的房子可以被收購用作保障房。記者整理30多個城市的房源公告後發現,各地都提出了針對性的條件。
房源方面,一般單套建築面積需求在120平方公尺及以下;房源權屬清晰且可交易,交通便利、配套完善,滿足一定車位配比等。在收購價格方面,多數城市要求以同地段保障性住宅重置價格作為參考上限,即在土地劃撥成本和建安成本上加不超過5%的利潤。
同時,多地對收購房源的面積也有明確要求,按照配租型和配售型兩種類型劃定了標準,比如煙台的收儲細則就要求,轉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築面積要在70平方公尺以內。轉為配售型保障性住宅的,建築面積以90平方公尺為主。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王瑞民表示,由國企代政府來收購一些房子作為保障房,一方面解決了老市民住房升級過程中,他賣舊買新的問題,另一方面解決了新市民的房屋保障問題,能夠比較有效地啟動房地產市場,同時也能完善新市民的保障。
記者註意到,由國企來收購未出售的新房,是各地政策執行過程中重要的模式。在福建福州,當地國企已收購9,000多套商品房,這個月首批房屋將面向社會配租。在湖南長沙,則由市屬國企徵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廣東惠州,則明確由政府選定的專業化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徵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以合理價格收購。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王瑞民表示,每個城市它面臨的實際情況是不一樣的,人口流入的情況不同,存量房的分佈也不同,這就導致了每個城市它具體的收購政策和收購模式都是有差異的,這是一個因地制宜的舉措,反映出我們現在的房地產政策更加精準,更加務實,更加貼合每個城市自己的實踐。